体检要求
(一)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的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开展招生的刑事执行、行政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等四个专业为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纳入浙江省普通类提前招生,报考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规守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志愿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热爱司法行政事业,立志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刻苦学习、拼搏奉献。符合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5.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已经在浙江省户籍所在地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6.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7.身心健康,符合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试标准,能够正常参加司法警察院校教学训练活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司法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②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kg/㎡)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③视力:双眼裸视力均在4.8及以上。
④色觉:无色盲、色弱。
⑤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痏(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二)高职提前招生专业报考条件详见《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三)其他专业报考条件按照普通高校招生条件、标准执行。鉴于司法警务专业对口的用人单位公开招录时以男生为主,且对身体条件有要求(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建议考生慎重报考。
(四)其他专业招生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