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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21:40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我校统招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具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对就读态度不明朗,或在录取期间无法联系上的考生,我校有权不予录取。

2. 录取专业时,原则上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依据予以录取。对服从调剂的考生可在征求考生意愿的情况下录取到其它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予以退档。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

4.考生报考我校无外语语种限制。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临床医学专业限招物理类或理工科类考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