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0-05-10 09:22
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照各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考生:取得省艺术类统(联)考专业合格证及各省属艺术院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暂无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暂无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学院的招生简章发布的规定执行。可以登陆大连艺术职业学院网站详细查询。***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艺术类院校学生学习的专业及方向多且同类而不同法。因此,原则上对学生学习中转专业事宜不做政策上的规定。若有特殊情况(疾病、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等)学院将依据不同情况经由本人及家长书面申请、专业教师、系主任初审上报,教务处、学生处及主管副院长审核签属意见报院审批后,方可调整专业继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