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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7 11:38

毕业生就业

      

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规定,参加全国统一招警考试。

普通专业毕业生可参加我省各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也可根据学院与新疆乌鲁木齐等市(州)人社、公安部门达成的毕业生就业协议,面向基层公安机关、社区等单位双向选择就业,也可依照学院与北、上、广、深机场等相关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择优安置就业,也可依照国家相关政策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