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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4-29 10:19

录取批次的安排

批次:遵照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专科(高职)录取批次。

录取原则:

1.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选考科目要求按省级招生部门发布的为准。

2.根据“专业优先”原则,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先将进档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各专业中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人数满额就不考虑其他专业志愿的考生;如第一专业志愿人数不够,再按第二专业志愿中各专业投档成绩从由高至低排序再录,依此类推。

3.外语考试类别:语种不限,学生入校后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医药卫生类专业要求身体健康、无色觉异常;根据专业发展与职业前景,建议报考护理专业考生身高女生155cm以上,男生163cm以上,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等。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选考科目要求按省级招生部门发布的为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相关政策择优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 、针对以往有部分考生有地址、电话等信息不准确而收不到录取通知书的情况,建议考生报名时不要把地址留为学校、招办,电话留为老师电话,最好留家庭地址、家庭电话,并保持电话(手机)畅通。
2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请注意我校网上公布的录取名册,也注意本地相关录取公布渠道,9月份还可以打电话到本办查询。
3 、填报我校志愿而录取后不到校报到者,我校只在电子注册时通过相关规定上报教育部,不出具其他证明,如果因此导致考生明年不能参加高考等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