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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09:41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一条  我校招生批次主要包括普通科批普通专科批、艺术专科批、体育专科批、对口高职专科批、少数民族预科批、内地新疆高中班或内地西藏高中班批次。

第二条  在四川省艺术专科批专业只限于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科同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投档成绩,按照“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艺术类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总分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艺术类专业成绩、文化成绩高分者。艺术类专业投档成绩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条  在四川省体育专科批专业只限于体育类专业考生,体育类专业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在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与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总分排序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总分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文化成绩高分者。

第四条  录取时,我校在调档范围内遵循分数优先(即各级志愿间的关系和各专业间的关系都是“分数优先”)的原则,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和各专业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不能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则按退档处理。

第五条  已投档考生中,总分相同优先录取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外语高分者;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外语高分者。

第六条  学校严格按各生源省投档原则接收考生投档,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七条  学校执行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八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九条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条  无外语语种限制,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校各专业外语课程仅提供英语教学。

    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根据本省志愿填报规则填报志愿(具体的录取批次及院校代码以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在川招生代码:5155),还应尽量填上“专业愿调配”志愿。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在川艺术专科批专业只限于美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专业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按文化50%加专业成绩50%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满为止。

在川体育专科批专业只限于美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专业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按体育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满为止。

加分政策

执行各生源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对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都予以承认。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少数民族录取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都予以承认。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录取时对考生无应往届要求。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原则上须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 经学校认可,学生在某专业领域具有特殊才能,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2] 有某种疾病或生理条件限制,经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 按照学校规定程序,经考核符合转专业条件者;

[4] 休学后复学时,本专业无后继班级者;

[5]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由学校提出,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同意所进行的专业调整。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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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招生网:https://www.sc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