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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8 10:46

奖学金设置

学校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以成立的学生资助管理服务中心为平台,通过各级政府的补贴和学院的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生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为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每生每年1500元,二等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每生每年5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一档4000元,二档3300元,三档26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4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按照河南省教育贷款中心统一标准,凭村委会(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和乡、镇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关于贷款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入学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并可享受在校期间免息优惠政策。
    除此之外,学院针对特困生设有勤工俭学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