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23:32
录取批次的安排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4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及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区)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区)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