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2-05-18 09:44
录取批次的安排
以各省招办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以各省招办的加分政策为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以各省招办的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为准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以各省招办公布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为准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入学一年后,根据学生在校一年的学业成绩、表现,可申请转专业,但文科不转理科,低分录取的专业不转高分录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