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9 15:19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按高考成绩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依次考虑其它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对考生的再选科目不作限定。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历史或物理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执行各生源省招委对考生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的相关规定。对于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我院均按照投档分数录取。
6.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7.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不限定招生男女比例。
9.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10.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详见我院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录取规则:
执行河北省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执行各生源省市招委对考生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的相关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国家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