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9 09:16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必须参加当地美术专业统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录取不分文理,根据投档考生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生源所在省招考部门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生源所在省招考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校转专业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的期末,即每年的十二月份。转专业成功的学生第二学期转入新专业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