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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7:24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专科(高职)批;参看我校当年招生章程。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参看学校网站www.tjbpi.com

加分政策

按各省录取文件要求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各省录取文件要求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各省录取文件要求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依据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文件,津滨职院【2024】20号“关于印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转专业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在校一年级学生第一学期课程考核一次性合格且成绩优良,专业排名前10%,对所转专业有兴趣和专长,思想品质优良,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复学、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重新入学时,学校因故调整专业或原专业停招,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

(四)因退役复学学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转专业,学校适当放宽专业限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一)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者(含定向生及对口单招、中外合作专业学生、士官生等)。

(二)高考招生时不同批次和类别者(艺术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不互转、三二分段专业与普通三年制专业不互转中高职贯通培养专业与普通制三年制专业不互转)。

(三)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四)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

(五)在校期间有违纪等行为、受处分者。

(六)已达到退学条件,按规定应予退学者。

(七)已有一次转学、转专业经历者。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