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原则上将资助标准分为3档。1档为每生每年2200元;2档为每生每年3300元;3档为每生每年4400元。资助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变化适时予以调整。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申请条件和奖励标准
1、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籍高职二、三年级,五年专及3+2第五年级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2、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现象。
3、学习成绩优异,学年成绩年级第一名,并获两个学习标兵称号。
4、综合测评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申请条件和奖励标准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院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籍高职二、三年级学生和五年专及3+2第五年级的学生。
2、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现象。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4、学习成绩优异,学年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10%。
5、综合测评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比较突出。
6、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申请条件和奖励标准
1、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我院全日制高职在籍学生(高职一、二、三;五年一贯制及3+2四、五年级)。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子女等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要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享受二等以上国家助学金。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现象。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国家助学金的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为特困生4400元;二等为困难生3300元;三等为一般困难生2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