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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1:18

录取批次的安排

                         潍坊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学院按照各省份(自治区)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份(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接受各省份(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 针对不同类型不同专业的高考考生,实行以下不同录取原则:

(一)山东省春季高考专业

依据专业类别,对同批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夏季高考普通类专业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执行相应省份的投档规定,依据其投档方式,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山东省夏季高考艺术类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学院认同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综合分数,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十八条 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十九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成绩相同时将参考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美术与设计类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学院认同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综合分数,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加分政策

潍坊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十条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原则上新生入校后不调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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