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06-04-28 16:26
录取批次的安排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批次:专科第二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没有艺术类专业招生,艺术类考生若报考我校专业,按各省市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加分政策
根据各省市招生考试院2005年招生简章规定的加分办法进行,学校没有另外的措施。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在条件相等情况下(即加照顾分后,总分相同)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往届生无特别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后按新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另加收其他费用。
其它
录取 规 则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体制,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外语语种:所有专业的高考外语语种均为“英语”,录取后不进行面试。
3、男女比例: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4、身体健康:录取的考生身体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5、投档规则:根据各地生源情况,在招生计划的120%内确定调档比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加分和降分投档办法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进行录取,高分优先,根据考生的要求和学院办学的情况可适当调整专业。
6、录取结果:由各省区市招生部门通过媒体信息公布或向学院招生办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