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河北省:
普通类专科批: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
对口专科批次:在专科提前批
其它省市区在相应的高职高专录取批次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的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其中:(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包括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
(2)、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色觉异常Ⅱ度列出专业。
3.符合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加分投档的,承认其加分成绩。
4.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不限选考科目要求,志愿填报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5.对来自广东等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单位的进档考生,录取原则为“专业志愿清”,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当遇到多名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时,依据各省市公布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6.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专业(专业类)。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号与普通专业招生代号分开编列,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8.我院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中外合作专业外语教学科目为俄语,其他专业外语教学科目均为英语。
9.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我院制订的《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办理
其它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不要求口试,考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