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08-03-20 09:22
录取批次的安排
参照各省的专科(高职)录取批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参照各省规定执行。
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在相同分数下择优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的考生均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录取期间,学生可打电话到学校登记,要求照顾录取到某个专业,学生到校报到后,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但是学校要根据班级座位、宿舍床位、专业均衡、高分考生专业取向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能够满足考生的要求。
其它
1、针对以往有部分考生有地址、电话等信息不准确而收不到录取通知书的情况,建议考生报名时不要把地址留为学校、招办,电话留为老师电话,最好留家庭地址、家庭电话。
2、凡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请注意我校网上公布的录取名册,也注意本地相关录取公布渠道,9月份还可以打电话到本办查询。
3、填报我校志愿而录取后不到校报到者,我校只在电子注册时通过相关规定上报教育部,不出具其他证明,如果因此导致考生明年不能参加高考,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