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二、考试
三、填报志愿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和建档工作
五、招生章程
六、计划和录取管理
七、录取政策
八、信息公开公示
九、考试招生经费
十、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十一、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