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14年04月21日 来源:浙江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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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志愿设置

41.文理科第一至三批均设置平行志愿,各批的提前录取院校为传统志愿。

42.艺术类第一批为传统志愿,艺术类第二、三批和体育类的本、专科批均为平行志愿。

43.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进行征求志愿。

44.对平行志愿和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视情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45.各批平行志愿(即平行一志愿,下同)、征求志愿(即平行二志愿,下同)以及降分征求志愿(即平行三志愿,下同)均设置A、B、C 、D、E 5个高校志愿(降分征求志愿另再增设院校服从志愿)。文理科每所高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艺术、体育类每所高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46.文理科各批提前录取院校设5个院校传统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艺术各批提前录取院校设2个院校传统志愿,第一批设3个院校传统志愿。每所高校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四)志愿填报

47.志愿实行网上填报,“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为唯一填报志愿的网站,网址为:www.zjzs.net。

48.考生需按选报的考试类别在相应批次填报志愿,考生未选报的类别只能参加对应批次征求志愿填报。

49.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了解高校的各项具体要求和奖贷学金等方面的规定,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要求慎重填报学校、专业志愿。

凡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专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应充分考虑经济承受能力。

50.文理科第一批和第一批的提前录取院校、艺术第一批和第二批本科、体育类本科,高职单考单招的院校同时填报志愿,网上填报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7日。文理科第二批和艺术、体育类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文理科第三批单独填报,具体网上填报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网上志愿填报后不进行现场确认。

51.各批视情征求志愿与降分征求志愿的填报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52.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合格考生(包括已被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面向上海与我省自主选拔改革试验预录取的考生)及艺术特长合格考生,以及浙江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均须单独于5月15日前到报名确认地考试招生机构填报志愿,志愿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反馈给有关高校确认。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的考生,该批只能通过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录取。

53.平行志愿、征求志愿和降分征求志愿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得改动。考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致使密码信息外泄以及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

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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