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
2013年12月24日
来源:上海戏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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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1、2014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423名(不含定向委培)。
序号 | 专业 | 学制 | 计划数 | 校区 |
1 | 表演(戏剧影视) | 四 | 25 | 华山路校区 |
2 | 表演(音乐剧) | 四 | 25 | |
3 | 戏剧影视导演 | 四 | 18 | |
4 | 戏剧影视文学 | 四 | 30 | |
5 | 戏剧影视文学(教育戏剧) | 四 | 20 | |
6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 | 四 | 15 | |
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灯光设计) | 四 | 15 | |
8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 | 四 | 15 | |
9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 | 15 | |
10 | 数字媒体艺术 | 四 | 15 | |
1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四 | 20 | 莲花路校区 |
12 | 广播电视编导 | 四 | 20 | |
13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四 | 20 | |
14 | 表演(京剧) | 四 | 26 | |
15 | 表演(木偶) | 四 | 25 | |
16 | 表演(京昆器乐与民乐) | 四 | 20 | |
17 | 戏剧影视导演(戏曲) | 四 | 7 | |
18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戏曲音乐设计与制作) | 四 | 12 | |
19 | 舞蹈表演(芭蕾舞) | 四 | 20 | |
20 | 舞蹈表演(中国舞) | 四 | 50 | |
21 | 舞蹈表演(国标舞) | 四 | 10 |
2、以上为各专业招生预报计划数,最后以国家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批准计划数为准。
3、招生计划不作分省市计划,全国统一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名额将根据考生考试的实际情况总体平衡。
4、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教育戏剧)专业共有5个计划用于“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报考。
二、 报 考 条 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和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2、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
表演专业要求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标准,两眼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0.8。
3、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剧)专业年龄一般限在22周岁以下(1992年9月1日后出生)。
舞蹈表演专业年龄限在16到20周岁(1994年9月1日至1998年8月31日出生)。
4、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报考,入学后保留军籍,毕业后由原选送单位负责分配就业。
5、华侨及港澳台青年,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报考。专业考试的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科目均按照本简章执行。
6、外国留学生按《上海戏剧学院本科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报考,专业考试报名时,需携带好护照或身份证件、学历证明、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在所报考专业考试前2天,到现场确认报名。
7、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含成人教育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中或中专等一、二年级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取消学籍或被学校要求退学至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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