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河南)
2008-06-05 11:10
我看招生计划中,一本、二本均有中外合作办学,学费较高,请问此类毕业证是何种?我到这些院校的招生网站看了招生简章,发现均无说明。

我国制定了《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指出: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原则,坚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强能力建设的政策导向。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要密切结合国家、地方和区域经济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以及学校学科建设的需要.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管理。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当纳入国家下达的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其教育教学计划、培养方案、学制年限的制定和执行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士学位以上学历学位教育的,其共同制订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应当不低于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标准和学术要求。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同时实施中国高等学历教育和外国学历学位教育,并颁发中国学历、学位证书和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证书的,其培养目标、培养要求、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应当满足双方的学术要求。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实施高等学历教育、颁发中国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士学位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颁发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证书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具有实施相应层次和类别的学历教育和学位授予的资格,外国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当遵循真实有效的原则,与该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同,并在该国获得承认。

根据上述规定,凡中外合作办学纳入国家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办学的,学生毕业时可获得中国该校毕业证书和外国该校毕业证书。具体问题可咨询有关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