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j***(河南)
2008-05-09 15:27
请问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章程》第四条,录取工作中表述的“军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和报考志愿,按照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含义在专业录取时是采取分数优先原则还是志愿优先原则,或是存在专业级差?另外,国防生录取时是采用委培学校普通招生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还是另外出招生章程规定录取原则?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一般安排在提前批次,比如北京,提前批次不实行平行志愿,院校录取按专业志愿。是否实行专业级差,应看学校的招生章程。国防生的录取增加了相应的“体检”条件,委培学校一般按照普通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可再咨询有关学校了解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