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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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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 09:30
贵校电子信息类中所含的水声工程录取规则是什么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俄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外语教学为英语。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建议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适应英文授课要求。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成绩认定:政策性加、降分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学校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普通类专业同分考生处理: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数学、外语成绩;如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第二十一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投档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以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总分、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并安排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