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2006-05-17 09:54

1、重庆、四川的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达到重庆市、四川省统一划定的相应专业合格分数线者可填报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我校将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山东、湖北、湖南、新疆、江西、内蒙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并对专业成绩合格者发放《专业成绩合格通知单》,考生持该专业合格成绩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高考。

3、北京的考生报考我校艺术专业:凡参加公办院校的艺术专业测试,得到成绩合格单者,均可填报我校。

4、录取基本原则:对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者,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或身体素质条件(舞蹈类女不得低于158厘米,男不得低于168厘米),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