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我院录取原则之一是:学院提取考生档案以志愿优先(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一志愿不足时提取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如生源仍不足则提取并录取第三志愿考生,按此程序直至录取满额为止);按大类或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即先安排分数高的考生进入第一志愿专业,如所报第一专业已满则安排第二志愿专业。如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考生已填“服从专业调剂”则录取到尚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在考生分数相同时,以某方面突出或相关课程分数高者优先;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学校一志愿的选择,在填写专业志愿时,最好填写服从专业调剂为好。

另外,我院实行按类招生以后,有些专业是以专业大类的形式填报,请考生注意按相应的类填报,不要错过自己想要选择报考的专业。例如,想要选择“金融学专业”,在填表时应填“经济学类”。

我校在安排招生计划的省市(除山西、内蒙、天津部分专业)均参加第二批本科录取;历年第一志愿录取率大多为100%,且调档线高出各省、(市、自治区)一般本科录取线20-50多分不等。因此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时应注意根据自己的学习成绩、兴趣爱好、特长及身体条件,综合考虑。建议在调剂栏内填写“服从”,以利于增加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