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2007年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1. 高等学校全称: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Shanghai Publishing and Printing College 2. 校址: 上海市杨浦区水丰路100号(一号门) 3. 招生层次: 专科 4. 办学性质: 普通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5.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6. 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我校所有专业课程,仅开设英语课,读其它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考虑)。 7. 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8.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所有专业均要求无色盲、色弱。其他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 9. 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第一批专科学校分数线,各省市、自治区按规定的投档比例,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经体检、政审合格,按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依据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由高到低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再出现同分时,文科考生看单科成绩的次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考生看单科成绩的次序为数学、语文、外语,依据单科成绩优先录取。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外,还要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者才有资格填报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第一批专科艺术类专业分数线,经体检、政审合格,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是:专业总分×70%+文化分×30% 。 对2007年由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没有组织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必须参加某一所本科院校的艺术专业考试(考试科目至少应包括素描、色彩),并且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以省级招生办提供的成绩为准)才有资格填报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100%)计算综合成绩。 10. 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备注 一般专业 5000元/年 印刷图文信息处理(中美合作) 12000元/年 中美合作专业 艺术类专业 10000元/年 1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层次的毕业证书。 12.联系电话、投诉电话 学校总机: 021-65673587 招生咨询: 021-65674045 监督投诉电话:021-65673587转205分机。 13.网址: 学校网址:*** 14.贫困生资助体系: (1) 奖学金方面包含: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金额3000元/每学年(0.1%比例);甲等奖金额2400元/每学年(3%比例);乙等奖金额1200元/每学年(14%比例);丙等奖金额600元/每学年(20%比例)以及各类专项奖学金。在社会各出版、印刷行业的支持下,学校另设吉田公彦育英基金奖学金、金光纸业奖学金、曼罗兰印刷科技人材奖和太阳奖学金等。 (2) 学校协助在校生向贷款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广大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有效资助。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给予特别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