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始建于1955年,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省教育厅主管,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资格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一、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758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 制:三年
二、办学地址
学校有金殿、石林、官渡三个校区。学校三校区实行统一管理,2024级高职专科生一年级在石林校区,二、三年级按学校教学场所、专业规划等办学实际安排在金殿校区、官渡校区或石林校区。
金殿校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87号。
石林校区:昆明市石林县环城东路。
官渡校区:昆明市官渡区跑马山25号。
三、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云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一)学费:执行学分制收费。学生每学年初预缴学费5000元,学年末核算,毕业季结算。
(二)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分为三个标准。
1.普通宿舍不带卫生间按400元/生/学年收取;
2.普通宿舍带卫生间按450元/生/学年收取;
3.学生公寓(六人间)按800元/生/学年收取。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市、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五、招生录取
(一)考生须参加以下三类考试中的一类:一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二是参加云南省组织的中职毕业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三是参加学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按照《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规定执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详见学校单独招生网)。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统一录取。
(二)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市、区)的招生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三)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专业,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进行专业调剂。
(四)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五)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七)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上云南省划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凡被我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云南省水库移民考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享受8000元/年/人的学费及生活补助。
(九)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到校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未经学校同意无故不到校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学校不予再进行学籍注册。
六、奖励及贫困资助
学校将立德树人融入学生教育帮扶全过程、全方位,以综合评价、人文扶志、教育扶智、经济扶困、数字解困为基本理念,围绕“学校贴心帮、学生安心学”的工作目标,通过智慧学工聚成多项学生业务数据,形成了3统一2规范1便捷(321)的易办好办型智慧资助育人模式。每年定期组织奖学金评选和家庭困难学生帮扶工作,设立多个校内勤工俭学岗,学校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和勤工俭学补助,年均惠及全校85%以上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七、毕业证书
学生修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学分数量与学分结构符合本专业毕业最低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871-65015527、65016527
监督电话:0871-65010122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87号
邮 编:650224
招生章程网址:http://www.ynftc.edu.cn/zsxxw
电子邮箱: ynlzzj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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