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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 眼视光技术(高职(专科)类)
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眼镜零售行业、医疗卫生行业的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等职业群,能够从事初级眼保健、眼屈光检查与矫正、视功能检查分析与处理、接触镜验配、眼镜产品加工整形与质理检测、眼视光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眼镜销售、低视力验配与康复指导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师资力量

现有专兼职教师50人,其中高级职称25人、中级职称8人、初级职称5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14人,形成了一支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年轻精干、富有激情活力的教学团队。主持并参与各级科研课题十余项,主编、参编全国教材十余部,编写校本教材5部,发表论文20余篇,多人次荣获各级教学能力比赛、优秀指导教师奖,以及教学能手、学院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三、专业特色

本专业按照临床验光配镜流程进行“教学做”一体化实境教学,依托山东省眼科医院、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济南明水眼科医院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打造师带徒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校内实训中心按照临床的真实工作场景进行建设,使学生在强化职业岗位技能的同时,感受真实的工作环境,提高综合职业能力,培养学生过硬的实践技能,与眼镜行业技术达到了零距离对接;本专业教师均具有临床验光配镜一线工作经验,课上为教师,课下为师傅,带领学生在校内眼镜店进行验光配镜服务。 

四、课程设置及考取证书情况

1.课程设置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学院实际情况,开设有眼科与视功能检查、验光技术、双眼视功能检查分析与处理、接触镜验配技术、眼镜材料与工艺、眼镜定配技术等核心课程,以及思想政治理论、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公共课程,拓展学生视野,增强学生核心竞争力。

2.考取证书情况

眼视光技术专业学生毕业一年后可参加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眼视光技术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眼视光技术(师)资格证书;在校学习期间可参加人社部职业技能考试,考取眼镜验光员(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眼镜定配工(初级/中级/高级/技师)等证书;可考取医护英语(METS)等级证书、“1+X”等级证书等。

五、实训条件

1.校内实训基地

眼视光技术专业所在的医学技术系校内实验实训室面积达1500多平方米,设备总价值550余万元,建有电子电工实训室、医疗设备实训室等8个设备先进的专业实训室建设有验光实训室(包括半自动综合验光仪、带状检影镜、瞳距仪、检眼镜等设备)和加工实训室(包括打孔机、开槽机、电子角度计、半自动磨边机、中心定位仪等设备)。

2.校外实训基地

眼视光技术专业注重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与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等省内外医疗机构以及爱尔眼科医院、麦迪格眼科医院等行业龙头企业建立实践教学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训、实习等机会有效地保障了课程实训的质量。

六、学历提升

学生毕业当年可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专升本通知,报考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影像技术、医学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参加全省统一的专升本考试。专升本毕业的学生,第一学历为本科学历。

七、实习与就业

1.校外实习基地

学院地处省会济南,实习条件优越。该专业校外实习基地包括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济南明水眼科医院、济南新慧盈眼镜有限公司、济南爱尔眼科医院等有效地保障了毕业实习质量。

2.就业方向

在各级各类医院眼科或眼镜店从事视力检查工作,验光、配镜或者低视力视觉康复训练工作,眼镜加工定配等工作,也可以从事眼镜设计、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工作。

3.学生就业

学院建有完善的就业保障体系,在积极推动“实习与就业高度融合”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就业新途径、新渠道,确保毕业生专业对口就业率达95%以上。

八、丰富多彩的专业校园文化活动

专业活动丰富多彩,不定期举办各专业相关的技能实训比赛、学术讲座和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专业教学质量和学生职业技能水平,提升学生对专业的认同感及认知度,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丰富学生的日常文化生活,为学生的求学生涯增光添彩。     

九、招生政策

本专业招收全日制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夏季高考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专科)填报志愿的时间段登录省招考院网站填报济南护理职业学院高考志愿。

春季高考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专科)填报志愿的时间段登录省招考院网站填报济南护理职业学院高考志愿。

十、贫困生资助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 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