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问答
1.问: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什么性质的学校?
答: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于2002年4月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和天津市教委领导。
2.问:你院招生的对象?
答:我院招生分为春季和秋季。
一、春季招生:
(1)招收在天津有正式学籍的应届“三校” (即: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制三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高职毕业证书。
(2)招收本市有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的往届“三校”毕业生和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者,学制三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高职毕业证书。
二、秋季招生
符合天津市报考条件的本市及外省市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学制三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高职毕业证书。
3奖学金情况
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英籍女作
3.问:你院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我院严格按照天津市政府统一规定、物价部门核准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费标准收取学费。据津价费(1999)386号文件规定:
⑴学 费: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人学年)。
⑵住宿费:800-1000元/年。
4.问:新生入学后,是否迁移户籍?
答:(1)凡被我院录取的外地新生,按天津市招生办公室和天津市公安局的统一规定,依据本人意愿,户籍可以迁至天津市。
(2)凡被我院录取的本市农业户籍新生,按天津市招生办公室和天津市公安局的统一规定,依据本人志愿,户籍可以就地农转非。
7.问:你院学生毕业后去向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