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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答考生问

问:每个学校都有贫困生资助的吗?

答:(1)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多可贷8000元(符合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条件的困难学生,学院协助学生向指定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贫困认定后,分别为特别困难(每人每年4000元)、困难(每人每年3000元)、一般困难(每人每年2000元)【分两个学期下发】。国家资助政策相关问题可咨询学校奖助贷科陆老师,电话:020-32887671。

2)学院设学年奖学金:根据学生的综合情况(思想、学业、文体、能力),每年评定一次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在学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设优秀毕业生奖。

(3)勤工俭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鼓励学生通过学院组织的各种勤工助学活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和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成长成才,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