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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考生问

关于我院录取规则的统一解释

近日,部分考生咨询我院招生章程中的录取方式和往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1、部分考生咨询专业清录取原则,现公布如下:“专业清”即“专业优先”。它是指先将考生按照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然后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和“专业级差”规则排序后,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于院校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第2、3、4、5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按上述方法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2、我院招生章程中规定我院的录取原则为专业清,具体内容为:学院专科录取遵循“专业清”的原则。先将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每个队列内考生按照成绩排序后,按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未能被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以上规则依次查看其他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情况,录满为止。对于按以上原则,未被录取至所报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