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考生问
2011年招生问答
●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是一所什么性质的学院?
答: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院主校区座落在安徽省会合肥市大学城,环境优美,人文荟萃。
● 学院2010、2009、2008年录取分数线为多少? 2011年学院招生计划是多少?如何填报志愿?
答:2010年学院专科文史类录取最低分497,理工类录取最低分459,艺术类综合录取最低分616。 2009年学院专科文史类录取最低分450,理工类录取最低分466,艺术类综合录取最低分580。 2008年学院一专文史类录取最低分491,理工类录取最低分481;二专文史类录取最低分467,理工类录取最低分438。艺术类专业课录取最低分140,文史类文化课录取最低分264,理工类文化课录取最低分257。连续几年我院线上生源充足,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院。
2011年我院招生计划3900名,其中省内计划3830名,省外计划70名。建议考生按规定时间在网上遵循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参照往年各校录取分数线,填报志愿。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在平行志愿第一顺位填报我院志愿。
● 学院新生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和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8月中上旬我院在各批次录取结束后,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www.aftvc.com)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同时按考生所填地址,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录取通知书。具体请密切关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告。
● 入学后能否转专业,如何办理转专业手续?
答: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考生,办理新生报到时,根据专业调整的有关原则,由新生及家长提出申请,学院可以尽量满足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
● 学院对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出国留学有哪些举措?
答:学生可在最后一学期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统一“专升本”入学考试,享受统招本科生同等待遇。同时在校学生也可参加二学历本科自学考试,国家承认学历。学院与南京财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合作办学,依托南京财经大学的学科、专业、师资等优势,设置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培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等专业的复合型、实用性人才。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南京财经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院国际交流中心与爱尔兰、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院校有着紧密的合作关系,设“专升本”、“专升硕”直通车。
● 学院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有何特色?
答:学院坚持“品德、专业、技能、特长”并重,推进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的教育教学模式,推行双证书和多证书制。学院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积极推行爱心教育、形象教育、责任教育、创新教育、创业教育等“五阶段五主题”教育活动,坚持“质量第一”的办学理念,奉行“先成人后成才”的教育思想;积极组织和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科技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和安徽省各类科技、文化、体育比赛中屡获佳绩。
● 学院近年的就业情况如何?
答:学院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实用型、技能型和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设立专门的就业指导机构,积极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重视就业和创业指导工作。毕业生广泛分布在安徽、江苏、上海、浙江、北京、广东等地。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年来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达到96%以上。2008年、2009、2010连续三年我院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 学院奖、贷、助政策及收费标准情况?
一、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答: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院奖学金、学院助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申请办理相关资助?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由学院根据标准和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首先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学院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学院还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三、如何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
答: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3000元、2000元,每学年评定一次。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用以支付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办理时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农村信用合作社助学贷款直接到农信社申请。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五、如何申请勤工助学?
答: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院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院统一安排到校内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六、学院的其他资助政策有哪些?
答: 学费减免: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依规程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学院奖助学金:学院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学院奖学金、学院助学金,按照学生成绩、家庭状况、在校表现综合评定;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可以发放特殊困难补助。
“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院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学费的代补代偿:学费代补代偿主要指毕业学生参军或被选聘为大学生村官后,由国家分批次、分阶段将学生缴纳的学费或助学贷款补还给学生。
可登录安徽省学生资助(http://www1.ahedu.gov.cn/xszz/)
或学院学生处网站(http://www.aftvc.com/xsc)查阅。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551-3865899、3865888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详情见招生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