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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09年招生相关问题解答

山东师范大学2009年招生相关问题解答


▲2009年招生计划如何?山东省具体招生人数多少?

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

山东师范大学2009年本专科计划总数:7450人。其中:

本科:7150人(含专升本录取500人、山东省内本科5964人、省外本科686人)。

专科:300人(含中外合作办学专科190人,全部在山东省招生)。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本专科计划总数:750人。其中:

本科:650人。专科:100人。全部在山东省招生。


山东师范大学2009年新增哪些专业?

山东师范大学2009年新增物流管理本科专业;新增新闻采编与制作(中澳合作办学)专科专业。


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录取的原则是什么?

录取原则: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学校志愿及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文化总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及体检情况安排专业。

我校对考生单科成绩没有限制,专业之间也没有专业级差。录取结束在山东师范大学网站公布录取名单。省内外录取新生入校后同等待遇。

山东师范大学2009年山东省内本科艺术类招生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文史类、理工类招生在本科一批(重点批)录取,体育类招生在本科一批录取。专科在专科一批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在专科二批录取。在山东省外招生按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执行。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本科文史类、理工类招生在本科三批录取。专科在专科二批录取。

生命科学学院的生物科学、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在山东省内按生物科学类招生。一年级以学院为大平台,按学科或专业大类组织基础课教学,学年末根据学生的意愿、学分绩点及社会人才需要,确定修读专业,培养宽口径、厚基础的复合型人才。

艺术类本科招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分专业从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中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投给学校招生计划数1.5倍的考生,然后学校对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方向)专业按高考文化分占60%、专业成绩占40%相加所得之和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广播电视新闻学(影视艺术方向)专业按高考文化分占50%、专业成绩占50%相加所得之和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其余艺术类本科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音乐教育[中法合作]专科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3的比例投档,我校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录取。

体育招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全省体育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分专业从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中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投给学校招生计划数1.5倍的考生,我校体育教育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社会体育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去年省内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2008年省内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理科582、文科586、艺术文298、艺术理316、体育4662008年专科理科540、文科5582008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艺术文264、理科454、文科466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2008年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理科517、文科542、艺术文297。专科最低录取分数:理科231、文科485


考生报考山东师范大学,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请考生参考我校往年录取情况和相应的录取批次线,根据自己的分数和兴趣选择专业志愿,注意各专业志愿之间拉开档次,放眼长远,合理看待专业。

近几年专业一志愿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有英语、对外汉语、法学、中国语言文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广播电视编导、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生物科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电子信息工程、化学、制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财务管理等。


山东师范大学是否招收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

如果第一志愿没有录满,我校招收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


山东师范大学允许不允许学生进校后重选专业?

学生入校后一般不允许重新选择专业。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开设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和教育技术学三个本科第二专业(学位)教育。面向全校学有余力的在校生招生,修满学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第二专业(学位)。


资助措施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奖励、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山东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意见》、《山东师范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学生医疗补助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贷、奖、助、补、减等资助措施解决上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