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贵院录取后可否调整专业?
答:录取时不能再调整专业。
特殊情况:一个学期期末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调整一次专业。具体咨询学工处学籍规定。
第一节 转专业
第六条 学生转专业在维护教育公平前提下,以尊重学生意愿、发挥学生专长、培养创新型人才、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进行。
(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 有特殊才能或兴趣爱好的;
2. 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学生;
3. 确有特殊困难或原因,不能继续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且能提交足以说明情况的必要材料;
4. 学生复学、留级或恢复入学资格等,因学院专业调整后对应年级无该学生所学专业的;
5.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6. 艺术类、体育类、对口升学类考生以及单招录取的社会人员类考生原则上在相应录取类别的专业中调转。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1.招生时国家或学校已明确规定不能转的专业;
2.毕业年级的;
3.处分未予解除的;
4.处于休学和保留学籍期间的;
5. 已达到退学程度的;
6.申请退回至原专业的;
7.其他有失公开、公平、公正的。
(三) 跨学科类转专业的二年级学生,或因在原专业学习困难、学业不合格申请转专业的,原则上应降级。
(四)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结合学校专业设置情况,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五)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且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六) 当申请转入某专业人数大于该专业可转入计划数时,依据择优原则按程序选拔批准确认可转入该专业的对象。
第七条 申请转专业手续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
转专业时间原则上为一年级第一学期期末。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表4)和专长证明材料、医院证明材料、退役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并于当年12月15日前提交拟转入二级学院。
(二)拟转入二级学院考察
各二级学院根据自身教学资源情况和学校规定,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12月25日前完成转专业考试或综合考察,签署接收意见。
(三)拟转出二级学院核查
学生将申请表提交拟转出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汇总转专业学生的基本信息,签署意见后于12月30日前报学生工作处。
(四)学生工作处审核
学生工作处对拟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审核后,于次年1月15日前对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校长办公会审批并行文
公示后名单由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审批通过的名单学校行文确定并抄送相关部门备案。
(六)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学生凭学生工作处出具的《学籍异动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办完学籍异动相关手续。
专业调整审批通过的学生在当期课程结束前,均应按照原所在专业要求参加相应活动,完成当期所有课程并通过考试。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其培养要求按新专业的有关规定执行,修完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和学分,方能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