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助学、奖学政策
学院设立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贫困大学生助学机制。
一、 学期单项奖学金。学院每学期将对全校50%的学生进行奖励。
1、 三好生(品学兼优生)奖,奖励面10%
2、 模范干部奖,奖励面5%;
3、 优秀党、团员奖,奖励面5%;
4、 各项班级工作积极分子奖,奖励面15%;
5、 学习成绩优秀(总分奖、单科成绩奖),奖励面15%;
二、 活动奖。奖励校内各类活动中优胜者、表现突出者。
三、 为校争光奖——奖励在校外获奖、发表文章、获先进事迹及荣誉称号者。奖励无最高限额。
四、 困难补助。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除优先获得单项奖学金外,还可享受学院提供的困难补助[凡交清学费但生活特别困难者,凭个人申请和县、乡、村三级证明(或区、街委二级证明),经学院批准,可申请困难补助]。
五、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在校内安排了多种后勤岗位帮助学生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
注:禁止谎报困情和虚假证明,一经发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