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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普通高考省内部分院校乘务类专业联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招生考试管理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确保2008年全省普通高考非英语语种外语口试、徒手画加试及省内部分院校乘务类专业联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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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部分院校乘务类专业联考

 

(一)凡报考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女子职业大学、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乘务类专业(含空乘、乘务方向)专科层次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乘务类专业联考。

 

(二)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色盲、色弱。

 

2.男生身高1.72米以上不超过1.80米,女生身高1.62米以上不超过1.70米。

 

3.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三)乘务类专业联考的考试内容为形体测试、才艺表演、语言表达三个部分,考试结果只计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考试结果在上述五所院校乘务类专业(含空乘、乘务方向)专科层次录取时通用。省外高校乘务类专业专科层次在我省招生时也可以使用我省省内部分院校乘务类专业联考结果。

 

(四)考生凭高考《准考证》、身份证于612日至13日到湖南女子职业大学报到,14日至15日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所需费用自理。

 

工作要求

(一)各地招生考试部门要加强宣传,确保相关考生能按时参加考试。

 

(二)各考点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周密部署,妥善安排,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要选聘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较高业务水平,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相关考试的同志担任主考、监考及工作人员。

 

(四)严肃考试纪律,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将按规定从严查处。

                                     二○○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