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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公示栏

考生须知

招生概况

我校今年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3490人。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广播电视新闻学、应用心理学、艺术、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收。

湖北省招生代码及批次

我校在湖北省招生代码为4650,招生批次为提前批、第二批本科(一)和第四批高职高专(一)。

艺术特长生

艺术特长生考生必须参加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和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共同组织的专业测试,取得合格证书,且高考分数达到湖北省划定的艺术特长生录取最低控制线,才能报考我校。我校今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为20人,招生项目为声乐、器乐、舞蹈、综艺。

中职本科招生

我校今年中职本科招生计划为240人,汉语言文学、教育学、教育技术学(数字媒体技术)、生物科学四个专业各招收60人。

收费标准

我校新生的收费根据国家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为4000/.生,少量重点专业学费标准为5200/.生,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生,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000/.生。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生。今年新生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湖北师范学院2006年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学生资助

新生奖学金:凡被我校录取的高考成绩特别优秀的第一志愿考生,可荣获新生奖学金10005000元。

优秀学生奖学金:我校普通全日制学生,每学年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可获得不同级别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2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单项奖学金:在校期间有科研成果、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比赛奖项、有良好的道德风尚、成绩突出、综合进步明显的学生经申报评审可获得1005000元的各类单项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经申请评审可获得国家奖学金4000元。

省政府奖学金: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经申请评审可获得省政府奖学金20003000元。

中保人寿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生,学校统一为其购买 “学生健康平安保险”一份,学生大二期间可申请中保人寿奖学金500元。

国家助学贷款: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均可通过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6000/.生。

生源地助学贷款:湖北籍学生可由家长在家庭所在地通过农村信用社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限额6000/.生。

商业贷款: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其他商业贷款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学校给予贴息一半。

勤工助学:学工处负责校内教学、科研、管理及校园环境维护等方面勤工助学岗位的开辟和安排。校团委勤工部负责校外勤工助学岗位的联系和介绍,以家教为主,另有少数兼职。

国家助学金: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生,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省政府助学金: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每月发放生活补助4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临时困难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病住院,学校发放生活补助100-300元;如出现天灾人祸等重大家庭变故,学校发放紧急困难补助300-500元。

寒衣补助:每年12月,学校以生均20元的标准拨付,对以大一大二为主的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年终困难补助100500元,比例10%,特别关注那些在全年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资助的贫困生。

学费减免: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减免当年全部或部分学费。

教学改革

实行学分制:凡我校在籍学生,按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即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实行主辅修制:凡我校在籍学生,录取入学时的专业为主修专业,对成绩优秀、学有余力者,可按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课程,修满规定的各类课程满30学分者,可发给辅修专业毕业证书。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满50学分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发给第二学士学位。

实行课程选修制:学生修读的课程分必修和选修两大类,选修课分专业选修和公共选修。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每学年开设有150170门跨系公共选修课,学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和爱好选修。各类考证可记入公选课学分或课外学分。可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按规定申请免修或免听部分课程。

鼓励学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对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的本科生,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毕业生就业

我校毕业生通过"供需见面会""双向选择"的方法就业,学校每年2月-3月举办大型的校内供需见面会和长年的小型招聘会及网络招聘会,为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我校近几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都在90%以上,稳居全省高校前列,应届毕业生一般在6月中旬前可找到较为满意的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