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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中医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贵阳中医学院招生章程

 

     

 

1.本招生章程是我院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

 

    学院概述

 

2.学院全称:贵阳中医学院。学院是贵州省属公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收研究生、本科生等。

3.学院分为南、北校区。北校区地址:贵阳市市东路50号,邮政编码:550002;南校区地址:贵阳市富源南路548号,邮政编码:550002

 

    录取规则

 

4. 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的录取办法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院的权力和责任。

5.录取原则和政策规定、录取工作程序、录取工作的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各省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工作规则,以及各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制定相应的《贵阳中医学院录取工作规则》。

6.本院在符合录取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按专业填报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安排。

 

    学生资助制度及文体活动规定

 

7.在校学生依法享有申请学院规定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权利。学院设置的奖学金主要有:(1)优秀学生奖学金;(2)单项奖学金;(3)其它奖学金。

8. 在校学生依法享有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依法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

9. 在校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有按照相关规定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招生计划

 

10.每年的招生计划皆严格按照当年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执行。

11.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当年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专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英语方向)、中医学(中医英语方向)、护理学(护理英语方向)、针灸推拿学(英语方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中药学、中药学(中药分析方向)、中药学(涉外方向)、中药学(苗药方向)、药物制剂、制药工程专业只招收理工类考生。中药学(涉外方向)进校后学习语种为日语。

 

    体检标准和收费标准

 

12.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高考体检标准统一执行。

13.收费标准按照贵州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详见当年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专刊。

 

    学历证书颁发

 

14.学生毕业时,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贵阳中医学院毕业证书;符合相关学位授予条例者,发给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市东路50             邮政编码:550005

联系电话:08515652605                       传真:0851565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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