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招生章程
一 总 则
1.本招生章程是我院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
二 学院概述
2.学院全称: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本院依托贵阳中医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办学经验,是贵州省属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新机制独立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等。
3.学院地址:贵阳市富源南路548号;邮政编码:550005。
三 录取规则
4. 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的录取办法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院的权力和责任。
5.录取原则和政策规定、录取工作程序、录取工作的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各省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工作规则,以及各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制定相应的《贵阳中医学院录取工作规则》。
6.本院在符合录取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按专业填报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安排。
四 学生资助制度及文体活动规定
7.在校学生依法享有申请学院规定的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权利。学院设置的奖学金主要有:(1)优秀学生奖学金;(2)单项奖学金;(3)其它奖学金。
8. 在校学生依法享有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依法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
9. 在校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有按照相关规定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五 招生计划
10.每年的招生计划皆严格按照当年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执行。
11.具体招生计划,以及各专业外语语种、是否加口试、男女生比例、录取的其它特殊要求和限制等,详见当年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专刊。
六 体检标准和收费标准
12.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高考体检标准统一执行。
13.收费标准按照贵州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详见当年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专刊。
七 学历证书颁发
14.学生毕业时,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毕业证书;符合相关学位授予条例者,发给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富源南路548号 邮政编码:550005
联系电话:0851—5652605 传真:0851—5652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