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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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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贵州省教育厅主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国办公有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录取规则:

1.学院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采取计算机远程录取实施录取工作。

2.录取语种为英语。

3.不限制男女比例。

4.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教育部体检建议标准。

5.具体录取方式: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护理:女生1.50以上,男生1.65以上。

2)旅游管理:女生1.55以上,男生1.68以上。

第二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招生专用章,经各地招生办公室发送或经邮政寄送录取考生。

第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  学生进校按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u      学院国标代码:12821

u      校址:贵州省安顺市凤凰西路27 

u      邮政编码:561000

u      招生批次:专科第二批

u      学院网址:http://www.asotc.cn

 

 

                       二○○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