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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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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国家代码:11646     浙江省代码: 005  

学校类型:公办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

一、学校简介

一、学校简介

宁波大学座落于美丽的港口城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理10个学科门类的省属综合性重点建设大学,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校名为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和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外国留学生、国防生、港澳台和华侨学生招生权,面向全国招生,属第一批录取院校。2006年被教育部授予“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称号。

● 学校2005年国内大学排名111位(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公布),有八个学科进入前100名,其中教育学第40名,法学第55名,农学第56名,历史学第73名,理学第75名,文学第79名,经济学第80名,工学第82名。

● 现有19个学院,校园面积近3000亩,校舍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拥有3个博士点(水产养殖、通信与信息系统、工程力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5个专业硕士点(MPAMBA、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68个本科专业,其中省级重点建设专业9个,市级重点专业4个,校级重点专业21个,目前在校本科生研究生近24000人。

● 现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享院士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55人,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1人,国家和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3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4人,浙江省教学名师2人,浙江省“151”人才31人,正副高级职称教师934人。

● 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体育总局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属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各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高新技术开发中心5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16门,省重中之重学科2个,省重点学科10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市重点学科10个,省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新技术开发中心2个,市重点实验室10个,市工程技术中心3个,科研机构83个。目前承担科研项目2111项,其中国家“973”、“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项目81项,部省级科研项目245项,在研科研项目经费1.62亿元。

● 近几年我校被SCIEIISTP收录论文1262篇,列全国高校前50名,获得各类奖项411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省部级和市级129项,获得发明专利23项,被采用科研成果共108项,产生直接经济效益11亿元。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发布的统计数字显示,我校发明专利的受理数和授权数已连续两年进入全国高校100强,其中2005年职务申请专利数97件,获得授权专利数共84件,在2005年高校授权专利数前100位中,名列第二十、浙江省属高校第一。

● 学校一贯重视本科教学,实施基于“平台+模块”课程结构体系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努力培养面向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

二、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正、公平、择优录取。

2、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我校在本科教学中公共外语为英语,专业课部分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

4、学校对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除国防生、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外)无特殊要求。

5、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要求在部分省市的应届毕业生中招收国防生。

6、调档比例:浙江省一般按11.05的比例调档,其他省市一般按11.2的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按各省市的规定调第二、第三志愿档案。原则上,学校不录取“院校服从”志愿考生,若因此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我校将在招生的其他省市范围内进行调剂。

7、学校对文理科各专业投档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第23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3--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

8、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和工商管理(与加拿大学分互认)专业原则上在115分以上,日语、德语和英语(师范)专业原则上在110分以上,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类)、音乐学、体育类专业原则上在60分以上,其他专业原则上在75分以上。

9、数学单科成绩要求: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与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的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90分以上。

10、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者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三、其他

1、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

2、奖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奖学金主要有学校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和政府奖学金三大类构成,占学生总人数40%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考研奖学金等;捐赠奖学金由海外“宁波帮”人士、校友、外国友人和社会团体等设立,目前已经有20多项;政府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和宁波市政府奖学金。

学校积极同银行合作,开展助学贷款,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在发放政府助学金的同时设有多项捐赠助学金,同时提供各类勤工俭学岗位供学生申请。

3、学校通过招生热线电话和招生办主页公布录取结果。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