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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学院2007年美术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招生专业

学制

专业性质

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美 术 学

四年

师范类

30

湖北 湖南

安徽 四川

河北 河南

浙江 江苏

山东 山西

艺术设计

四年

非师范

30

工业设计

四年

非师范

20

广 告 学

四年

非师范

80

二、高考录取与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2007年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除山东省外,其他各招生省份均使用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我校今年在山东省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所有参加“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211”工程大学及各省省属师范大学在山东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合格的山东籍美术类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2、美术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三个专业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

3、广告学专业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语文成绩一般不低于90分。新生进校后,在中文系培养。

4、新生入学后,我校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5、我校美术类专业学费标准:9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