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来,各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2017年,上海、浙江第一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平稳落地,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第二批改革试点顺利启动。2019年4月,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8个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发布本省实施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4省市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第一批综合改革省市
(启动时间:2014年,实施时间:2017年)
高考科目设置“3+3”模式。3门必考+3门选考,不分文理科。
上海高考总成绩660分;浙江高考总成绩750分。
上海
第二批综合改革省市
(启动时间:2017年,实施时间:2020年)
高考科目设置“3+3”模式。3门必考+3门选考,不分文理科。
高考总成绩750分。
北京
天津
山东
第三批综合改革省市
(启动时间:2018年,实施时间:2021年)
高考科目设置采取“3+1+2”模式,不分文理科,“3”为全国统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2”为再选科目。
高考总成绩750分。
河北
辽宁
江苏
福建
湖北
湖南
广东
编辑:刘京艳 美术编辑:王培 校对: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