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2018年招生政策有2两点变化:第一,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2018年,我校所有文理科专业整体进入安徽省一本批次招生(中德合作2+3项和中韩合作2+2项目的专业均在安徽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第二,新增本科招生经济工程专业。
答:合肥学院是一所在“改革中诞生,开放中成长,创新中发展”的地方本科院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80年的合肥联合大学。建校伊始,就提出“适当收费、不包分配、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的办学模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了报道,学校被誉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小岗村”。
学校占地面积1391亩,建筑面积54.7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19亿元。有14个教学系和4个教学单位。现有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17000余人,在编教职工1013人,专职教师900多人,正高职称教师114人,副高职称251人。常年在校外籍教师近30人,其中,4人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11人获得“黄山友谊奖”。2015年10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视察学校,两国总理共同决定在合肥学院设立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及基金。学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首批承担“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61所学校之一,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专门委员会副主席单位,全国100所“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单位之一、国家新工科教育与研究成员单位,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成员单位,全球中小企业联盟战略合作伙伴。2017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答:2018年招生政策有2两点变化:第一,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2018年,我校所有文理科专业整体进入安徽省一本批次招生(中德合作2+3项和中韩合作2+2项目的专业均在安徽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第二,新增本科招生经济工程专业。
2018年我校面向全国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共52个招生专业。共安排本科招生计划3264人;“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学习地点在协议合作的高职院校)招生计划200人;高职(专科)招生200人。
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计划较2017年略有小幅增加。
答:2018年,我校招生专业共52个,新增本科招生经济工程专业。
国家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批准的对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个。
答:录取规则: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档规则: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在院校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
原则上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并需参加外语口试,且口试成绩需达到“优秀”或等级为“5”(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全部中外合作(本科)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5分,口试成绩达到“良好”或等级为“4”及以上(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
艺术类和高水平录取规则见《合肥学院2018年美术招生简章》和《合肥学院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答:入学一个学期后若需申请调整专业,按照《合肥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专业实施办法》文件执行。
因我校中外合作专业院校报考代码单列,录取在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专业。
答:学校毕业生就业签约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60%毕业生在合肥就业,80%在安徽就业,被评为全省高校“就业工作标兵单位”,被誉为“工程师培养的摇篮”。
咨询电话:0551-62158118 传真:0551-62159118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