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2017年招生计划数为4100人。学校共有55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批准的对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个。此外,今年学校38个专业列入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
答: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约17000人,现有在编教职工979人,教师903人,正高职称95人,副高职称245人。常年在校外籍教师20多人,4人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11人获得“黄山友谊奖”。2017年我校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成为今年安徽省教育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391亩,建筑面积54.7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81亿元,14个教学系和4个教学单位,55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批准的对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个。
学校是“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63所试点学校之一,首批承担“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61所学校之一,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专门委员会副主席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常任主席单位,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委托培养学校,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成员单位。
答:我校今年38个专业列入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2017年招生计划数为4100人。
答:我校共有55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批准的对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个。欢迎广大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理性选择报考。
答:1985年,安徽省和德国下萨克森州签订共建合肥联合大学协议,学校成为德方在中国重点援建的两所示范性应用型高校之一。目前,学校同德、韩、日、美、意、西、奥、英、俄等国及台湾地区61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有3个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0个中外合作培养专业,共有3700多名学生赴国外留学,1400余名德国、韩国、俄罗斯学生来校学习、实习。
2015年10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视察合肥学院。李克强指出:“合肥学院30年来的发展壮大是中德务实合作的成功典范”,用“三十而立、卓有成效、根深叶茂”概括了中德合作共建合肥学院三十年的成果,寄予再创“中德合作未来更辉煌的30年”的期望。德国总理默克尔称赞合肥学院是“中德近30年合作的光辉典范”。两国总理共同决定在合肥学院设立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及基金。
2016年,学校成为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唯一高校成员单位。“中国安徽——德国中心”和“中国合肥——韩国中心”为安徽省政府、企业对外合作提供服务。2016年8月30日,我校在德国施特拉尔松德市建立了第一所孔子学院,这也是安徽省在西欧的第一所孔子学院。默克尔总理应邀为孔院揭牌,被誉为“孔子学院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答:
(一)转专业政策
在各省(市、自治区)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征集志愿除外)报考我校的考生,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投档线30分(含30分)以上,符合我校招生章程的,我校没能满足其专业第一志愿的考生可根据各专业按照教学资源情况,在新生入学后可申请调整专业,且每生只有一次调整专业的机会。
入学一个学期后需申请调整专业,按照我校转专业文件执行。
(二)新生奖励政策
对第一志愿(不含多轮投档和征集志愿)报考我校所有文理科专业,高考总分(分文、理科)高出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分数线20分及其以上的学生实行1-4年的学费奖励:排名前10%给予4年学费的奖励;排名前10%-20%给予2年学费的奖励;其他给予1年学费的奖励(一二本合并招生的省份除外)。按学年分批发放,修满第一学年开设的所有课程且学分绩点大于等于2.7且无补考后,方可领取第一学年奖励学费。
对第一志愿(不含多轮投档和征集志愿)报考我校所在省(市、自治区)二本批次专业的所有学生,按高考总分(分文、理科)前十名给予奖励,第一名至第二名3000元/生,第三名至第五名2000元/生,第六名至第十名1000元/生。
(三)奖、助学金及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占学生总数的21%,最高额2000元/生/学年。此外还设有单项奖学金、韩中教育文化交流协会优秀奖学金(韩国)2000元/生/年,以及由我校毕业生为主创立组建的罗顿集团的奖学金2000元/生/年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8000元/生/学年,在校期间免息,毕业后六年之内还清。
勤工助学金。学校积极组织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800个,还有一些非固定岗位,困难学生可以通过适当劳动获得相应报酬。
特困生资助。学校每学期定期对特困生进行资助,发放资助金等。
减免学费。在我校就读的孤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烈士子女及其它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减免学费者,学校分别予以学费减免。
我校郑重承诺不让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答:我校毕业生是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办法自主择业。为了帮助毕业生就业,学校设有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通过开设就业指导课、及时公布需求信息、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等一系列措施,指导毕业生积极就业。我校高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毕业生理论和实践基础扎实,知识面广,适应性强,具有应用型特色,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6%以上,学校多次获评“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是“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
咨询电话:0551-62158118
传真:0551-6215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