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2年07月31日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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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评卷

  30.省教育考试院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的领导工作。

  今年我省全国统考试卷和对口招生的语文、数学、英语试卷以及采煤概论、教育理论科目继续实施网上评卷。

  评卷人员的选聘,由承担评卷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评卷点)提出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各评卷点所聘中学教师一般不得低于评卷员总数的30%。

  评卷点必须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要成立评卷领导组和学科领导小组。评卷点在评卷员报到或评卷中,发现不符合条件或不合格的评卷员应及时予以辞退,对违规的评卷人员报省招生委员会并责成其所在单位严肃处理。评卷点必须严格把好评卷质量关,要建立强有力的质量检查组和复查组,省教育考试院将选调质量检查人员检查评卷质量。对评卷差错多的学科,省教育考试院将责令重评。评卷结束时,各学科小组写出试题分析和评卷总结。

  承担网上评卷任务的评卷点要提前做好各学科的网上评卷准备工作。要按照评卷和保密有关规定及要求,制订评分细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评卷管理,合理安排评卷进度,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按时、优质完成评卷任务。

  八、填报志愿

  31.志愿填报全部以远程网方式进行。6月24日18时至27日18时填报本科二批及以前的各批次和对口本科批的第一志愿;在本科二批二志愿征集时,填报本科三批的第一志愿;在本科三批二志愿征集时,填报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及对口专科批第一志愿。每段志愿填报时间和每批次志愿征集的具体时间印制在《准考证》上,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32.批次安排

  本科提前批A包括院校进行专业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含部分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的本科专业)和本科一批院校使用我省艺术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本科一批院校的普通体育专业及其他提前批院校(含军队、公安、司法等类)中使用本科一批线录取的本科专业、本硕博连读专业、免费师范生及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本科专业。

  本科提前批B包括本科二批院校使用我省艺术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和本科二批院校的普通体育类本科专业及其他提前批院校(含军队、公安、司法等类)中使用本科二批线录取的本科专业、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本科专业。

  本科一批包括教育部批准进入国家“211”工程的高等学校及原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和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文、理科本科专业及本硕连读专业。

  本科二批包括往年在本科二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独立学院或民办院校中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相应本科专业和经省招生委员会今年批准在本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

  本科三批包括独立学院和民办高等学校的本科专业。

  专科提前批包括公安、司法院校、海洋运输和艺术、体育等招生科类的专科专业及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规定提前录取的专科专业。

  专科批为除专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高职(专科)专业。

  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及计划性质为定向等特殊类型招生,在本一特殊类型批、本二特殊类型批和本三特殊类型批录取,专科专业随批进行。

  对口招生分为对口本科批和对口专科批。对口本科批随本科二批同时录取,对口专科批随专科提前批同时录取。

  单招批包括保送生、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体育单招)、高职(专科)单招等单独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33.志愿设置

  ⑴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

  本科提前批(A、B)和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每段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的志愿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每批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的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专科批设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三志愿为省内院校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一志愿和征集的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⑵艺术、体育类专业

  本科提前批(A、B)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院校校考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只填报一个一志愿,不统一组织征集)。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的志愿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本科三批和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院校校考艺术类专业志愿考生每批只填报一个一志愿,不统一组织征集)。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的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院校校考艺术类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的几个院校专业志愿不得跨类填报。

  有艺术属性的非艺术专业志愿填报在相应艺术类专业批次志愿栏内,与艺术类专业同批投档。

  ⑶对口招生类

  对口招生本科专业志愿填报在本科二批志愿栏内,与本科二批同时录取,专科专业志愿填报在专科提前批志愿栏内,与专科提前批同时录取。每批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的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不得跨类填报。

  ⑷本一特殊类型批、本二特殊类型批、本三特殊类型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定向就业招生以个人填报的定向志愿为准,考生不再与定向单位签订协议,考生填报的定向志愿即视为愿意到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单位只与委托培养高校签订协议即可。

  34.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以及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规定后,参考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报考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所有志愿均须由考生本人按规定时间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填报,并在网上进行确认。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或不进行确认而违规退出填报系统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5.各市、县、各高等学校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工作,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采取有效措施和多种宣传形式为考生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继续规范宣传秩序,严格限制以赢利为目的、大规模人群聚集等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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