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2009年09月23日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为保证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 》、《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 》和《四川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省情,学习借鉴省外有益经验,把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作为深化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和突破口,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为学生的全面发展、特长化发展,造就大批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构建西部经济高地和和谐四川提供智力支持。

  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的原则。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既需要积极推进,勇于创新,又必须从实际出发,稳妥处理好课程改革目标与现实条件的关系。要积极主动、创造性地探索解决课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引导课改工作,防止形式主义。

  (二)统一安排、整体进入、分类指导的原则。从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存在差异的实际出发,在全省同步进入课程改革的同时,区分不同地区和不同学校,有计划、有步骤、分重点、分类指导开展新课程实施工作。

  (三)科研课题引领、以校为本的原则。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全新工作,需要课题科研支撑,用课题科研成果指导课程改革工作。充分发挥普通高中在课改中的主阵地、主体作用,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开拓创新,尊重学校创新成果,总结学校成功经验,建立以校为本,利于调动学校的主动性、创造性、探索性的课改机制。

  (四)政府主导、通力合作的原则。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国家意志、政府行为,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系统工程,应加强政府的领导,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让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课改工作,创造利于课改的环境,为课改提供必要条件。

  二、目标任务

  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要求,构建我省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教育模式、评价方式及管理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地发展,全面提高普通高中育人质量和水平,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各科课程标准(实验),不断提高新课程实施水平。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新课程实施的模式、方式和途径,改革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建立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评价制度。

  (三)构建普通高中新课程开发建设与管理机制。建立以校为本,联校开发的资源共享机制,提高学校课程建设和课程管理的能力。

  (四)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的发展性评价制度和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改革对学生、教师及学校的评价内容及方式,制订和实施与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改革方案。

  (五)加强以校为本的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学科研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普通高中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以课程改革为契机,优化普通高中学校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内涵发展,提升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

  三、重点工作

  (一) 培训工作

  1.按“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对各级教育部门、学校校长、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师范院校相关人员实行培训,按省级培训、市州培训、校本培训三级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

  培训采取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研训一体的办法进行。省教育厅负责制定全省师资培训方案,并统一安排和部署。充分利用高等院校、教研机构、培训机构以及科研机构的力量,优化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提供培训服务。各级教研和教师培训机构要以课改为中心,统筹安排各学科教研、培训活动,加强教研与培训的结合。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校本研修和培训,建立由高等院校、教师培训机构和教研机构等参与的校本培训体系,形成研训一体的机制。

  2.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培训内容包括通识培训、学科教材培训和专题培训。培训中要注重通识培训与学科培训的结合,课程标准解读与学科教材分析的结合,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的结合,专家讲座与名师示范教学的结合。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使学校广大干部、教师树立新课程理念,作好充分准备,掌握新课程教材特点和教学方法,把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精神实质和要求。

  (二)新课程的实施与建设

  1.省教育厅负责研究制定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方案,就课程结构、课程设置、课程管理及课程评价等提出具体要求。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新课程实施的组织、指导和管理。

  2.各普通高中学校在省级课程设置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有特色的课程计划。在保证开齐必修课程的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选修课程建设规划和年度开设计划,逐步提高选修课程的开设比例,因地制宜开设通用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制度建设

  1.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切实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倡导主动参与、探究发现、交流合作的学习方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探索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模式,努力提高教学效率。

  2.探索推行适应新课程需要的教学组织形式。建立学生选课指导制度,学校制定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指导手册,为学生选课和制定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推行适应新课程教学特点的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组织形式。

  3.建立学生学分管理制度。根据课程设置方案要求制定学生学分管理办法,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和程序,规范操作过程,真实反映学生课程修习状况。

  4.建立和完善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根据课程改革要求,加强学校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进修体系建设,形成多种形式的专业支持。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研究,及时解决教师在实施新课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

  (四)新课程教材管理与课程资源开发

  1.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实际情况,坚持适合适用的原则,在国家课程目录内按科学公平的原则,建立教材选用与管理机制。

  2.积极倡导各地和学校引进、开发多样性的选修课程校本课程资源,建立校际之间资源交流与共享机制,发挥课程资源的最大效能。

  3.各级教育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新课程实施的需要,对师资、场地、设备、资金等资源进行统筹优化,充分发挥整体效益。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