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表演、编导类专业招生简章

2008年12月09日 来源:四川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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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编导类专业  编导类专业(含广电编导、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影视制作等):①影视片分析(剧情片、纪录片、广告片等,笔试);②编讲故事(考生抽题后口试,时间在3分钟以内);③编导创意(考生抽题后口试,时间在2分钟以内)。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各专业考试科目的基本要求,考生可登录招生考试信息网(www.zk789.net)查询。

  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六、签发和查询专业成绩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办,考生凭《报考证》于4月28日至4月29日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5月4日至5月8日期间,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在四川大学招办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七、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表演、编导类专业无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的文化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违反这一规定者,责任自负。

  八、填报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报艺术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凡专业成绩达到省定本科线的考生可填报省内及认定我省成绩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凡专业成绩达到专科线的考生只能填报省内及认定我省成绩院校的高职(专科)志愿,错填本科志愿无效。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填报方式将在《招生考试报》上向社会公告。

  九、政考、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十、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录取办法: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或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且提前向社会公布的除外),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四川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表演、编导类专业考试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磨子桥四川大学行政办公楼  邮编:610065  电话:(028)860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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