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生诚信记录与录取挂钩 考生勿铤而走险

2006年06月05日 来源:海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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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窗苦读十二年, 高考一搏见分晓。

    还有两天,我们就要迎来2006年高考了。

    我省将有近4万考生走上考场。对每一个考生,每一个考生家庭而言,这都是一场意义重大的考试。

    知识的掌握程度是决定成绩高下的重要因素,而应试技巧和应试心理也将直接影响考生水平的发挥,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考试成败的决定因素。

    今天,本报焦点版立足于服务考生,特地采访了考试局的权威人士和经验丰富的老教师,请他们就答题技巧,考试注意事项,考期生理、心理调整等方面支招,帮助考生顺利应试,完美发挥出自己的水平,取得满意的成绩。

    在此,我们也祝愿全省近4万考生打赢这场人生的硬仗!

一定要以诚信的态度面对高考 

    海南新闻网6月4日消息:国家教育部发布消息,以参加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为主要内容的“考试诚信档案”,从今年起将记入高考考生电子档案并提供给有关高校,作为高校是否录取考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这意味着,考生参加高招录取时即便分数上线,但“诚信记录”中如果有黑色记录,高校一样可以将其踢出局外。

考试违纪行为

参加高考的4万多名考生须牢记,在考试中您有以下行为之一,即被认定为考试违纪而记录在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下列考试作弊行为

    考生还必须注意,如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以下行为之一,即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作弊行为。

    省考试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十二年寒窗苦读,面对高考这样的国家检验和挑选,考生应该树立“以诚信考试为荣、以违纪作弊为耻”的观念,不要因为一时的侥幸心理做出傻事,耽误了自己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