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职(专科)批志愿今起填报

2015年08月03日 来源:闽东日报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闽东日报讯(记者 徐磊)昨日,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上获悉,8月3日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进行高职(专科)文史理工类、艺术类和体育类院校常规志愿的填报。

具体填报时间如下:文史理工类公安院校,8月3日8时开始至8月4日18时止;文史理工类其他院校,8月5日8时开始至8月7日18时止;艺术类和体育类院校,8月5日8时开始至8月7日18时止。同时,在高职(专科)批录取过程中,还将进行两次征求志愿填报工作。其中,艺术类和体育类第一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12日8时开始至18时止,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15日8时开始至18时止;文史理工类第一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14日8时开始至18时止,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17日8时开始至18时止。

高职(专科)批志愿仍然实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的志愿是考生参加录取的唯一依据。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凭本人账号、密码进入“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届时将不能再进行填报志愿或修改志愿。

此外,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详细了解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关于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和《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须知》及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等,以避免填报志愿时产生无谓失误而影响自己的正常录取。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对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降分录取政策做了新的调整。有关文史理工类、艺术类和体育类的具体降分录取政策,请考生详细查阅省招委会、省教育厅颁布的《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